释
法嗣
fǎ sì · ㄈㄚˇ ㄙˋ
修撰于 2026-06-29 22:38:31
音义
| 拼音 | fǎ sì |
|---|---|
| 字母 | fa si |
| 首字母 | fs |
| 注音 | ㄈㄚˇ ㄙˋ |
| 注音符号 | ㄈㄚ ㄙ |
本义
1.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2.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广训
法嗣,读作:fǎ sì。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也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详解
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宋苏轼《器之好谈禅戏语器之可同参玉板长老》诗:“丛林真百丈,法嗣有横枝。”《红楼梦》第二二回:“五祖欲求法嗣,令诸僧各出一偈。”
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宋施彦执《北窗炙輠》卷上:“时夜半起,槌其法嗣门,索火甚急,法嗣知其得句也。”金王若虚《滹南诗话》卷三:“鲁直开口论句法,此便是不及古人处,而门徒亲党以衣鉢相传,号称法嗣,岂诗之真理也哉?”元刘壎《隐居通议·诗歌一》:“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原流皆出豫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