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公职
gōng zhí · ㄍㄨㄥ ㄓˊ
修撰于 2026-06-30 13:55:16
音义
| 拼音 | gōng zhí |
|---|---|
| 字母 | gong zhi |
| 首字母 | gz |
| 注音 | ㄍㄨㄥ ㄓˊ |
| 注音符号 | ㄍㄨㄥ ㄓ |
本义
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开除~。~人员。
广训
公职,指在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的职位,由政府支付工资,办理政府事务,为公共利益的职责。通常也指公务员,即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其中行政编制是相对于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和军事编制而言的。
详解
公务;公事。现多指在党政机关和各种企业事业单位中所任之职。
汉桓宽《盐铁论·取下》:“‘浚发尔私’,上让下也。‘遂及我私’,先公职也。”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二章第二节:“制陶是在这方面有经验的妇女的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