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给以
gěi yǐ · ㄍㄟˇ ㄧˇ
修撰于 2026-06-29 19:36:09
音义
| 拼音 | gěi yǐ |
|---|---|
| 字母 | gei yi |
| 首字母 | gy |
| 注音 | ㄍㄟˇ ㄧˇ |
| 注音符号 | ㄍㄟ ㄧ |
本义
1.给 2.“给以”后面只说所给的事物(并且多为抽象事物),不说接受的人。要是说出接受的人,“给以”就要改成“给”:职工生病的时候,应当给他帮助。对于劳动竞赛中优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他们适当的奖励。
广训
给以,犹予以。多用于抽象事物。语出鲁迅《伪自由书·文学上的折扣》:“有一种无聊小报,以登载诬蔑一部分人的小说自鸣得意,连姓名也都给以影射的。”
详解
犹予以。多用于抽象事物。
鲁迅《伪自由书·文学上的折扣》:“有一种无聊小报,以登载诬蔑一部分人的小说自鸣得意,连姓名也都给以影射的。”
近义
赐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