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生产税
shēng chǎn shuì · ㄕㄥ ㄔㄢˇ ㄕㄨㄟˋ
修撰于 2026-06-30 06:05:45
音义
| 拼音 | shēng chǎn shuì |
|---|---|
| 字母 | sheng chan shui |
| 首字母 | scs |
| 注音 | ㄕㄥ ㄔㄢˇ ㄕㄨㄟˋ |
| 注音符号 | ㄕㄥ ㄔㄢ ㄕㄨㄟ |
广训
生产税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一个指标,指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属于利前税,记入各该部门的生产费用。中国目前 (1996年) 规定的生产税有四种形式: 一是含在货物和服务价格中的由生产者直接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中国现行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以某些特殊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生产环节征收)、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等等。二是不含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的税金,如关税等。三是从专营专卖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中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和利润,如烟酒行业上缴的专项收入。四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