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正课
zhèng kè · ㄓㄥˋ ㄎㄜˋ
修撰于 2026-07-01 07:08:36
音义
| 拼音 | zhèng kè |
|---|---|
| 字母 | zheng ke |
| 首字母 | zk |
| 注音 | ㄓㄥˋ ㄎㄜˋ |
| 注音符号 | ㄓㄥ ㄎㄜ |
本义
1.旧指不折不扣如数缴纳的赋税。 2.规定的正式课程。
广训
(1).谓以整额课税。《隋书·食货志》:“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男年十六,亦半课,年十八正课,六十六免课。”(2).正式赋税。与“杂课”相对。《清会典事例·户部·杂赋茶课》:“﹝ 同治 ﹞十三年议准, 甘 省仿 淮 盐之例,以票代引,不分各省商贩,均令先纳正课,始准给票;其杂课归并釐税项下徵收。”
详解
谓以整额课税。
《隋书·食货志》:“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男年十六,亦半课,年十八正课,六十六免课。”
正式赋税。与“杂课”相对。
《清会典事例·户部·杂赋茶课》:“﹝同治﹞十三年议准,甘省仿淮盐之例,以票代引,不分各省商贩,均令先纳正课,始准给票;其杂课归併釐税项下徵收。”
主要的课程,必修的课程。
清李斗《扬州名胜录》卷一:“在院诸生,分正课、附课、随课。”清马建忠《玛赛复友人书》:“第一年课以法国、辣丁语言,第二年课以文义,第三年课以词章,各有呈限。正课之外,仍兼华文史鑑,不得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