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梅林村
méi lín cūn · ㄇㄟˊ ㄌㄧㄣˊ ㄘㄨㄣ
修撰于 2026-07-01 04:50:07
音义
| 拼音 | méi lín cūn |
|---|---|
| 字母 | mei lin cun |
| 首字母 | mlc |
| 注音 | ㄇㄟˊ ㄌㄧㄣˊ ㄘㄨㄣ |
| 注音符号 | ㄇㄟ ㄌㄧㄣ ㄘㄨㄣ |
广训
民国二十三年改为实行保甲制度,梅林属于二十二都,南阳坊、常安里。民国时期实行保甲制度,梅林隶属吾峰乡,陇内保,新中国成立后,梅林先后隶属八区,十一区,霞陵区,蓬壶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梅林隶属城关人民公社,属吾顶大队。1961年全县重新划为二十二公社,梅林独立为大队编制,隶属吾峰人民公社。1984年,体制改革,政社分开,改梅林大队为梅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