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李爱年
lǐ ài nián · ㄌㄧˇ ㄞˋ ㄋㄧㄢˊ
修撰于 2026-06-30 01:32:29
音义
| 拼音 | lǐ ài nián |
|---|---|
| 字母 | li ai nian |
| 首字母 | lan |
| 注音 | ㄌㄧˇ ㄞˋ ㄋㄧㄢˊ |
| 注音符号 | ㄌㄧ ㄞ ㄋㄧㄢ |
广训
李爱年 ,女,湖南沅江人。湖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学博士点、硕士点学术带头人,法学院副院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环境保护法学博士后,2005-2006年教育部公派美国加州州立大学San Bernardino分校访问学者。兼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湖南省第二届“121人才”入选学者,湖南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