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晋律
jìn lǜ · ㄐㄧㄣˋ ㄌㄩˋ
修撰于 2026-06-30 19:31:30
音义
| 拼音 | jìn lǜ |
|---|---|
| 字母 | jin lv |
| 首字母 | jl |
| 注音 | ㄐㄧㄣˋ ㄌㄩˋ |
| 注音符号 | ㄐㄧㄣ ㄌㄩ |
广训
《晋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颁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魏政期间就开始了。当时司马昭命贾充、羊祜、杜预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始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张斐、杜预为《晋律》作注解,经晋武帝批准“诏颁天下”,注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该律又名《张杜律》。此后,律令界限清晰化,令不能再转化为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