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刑论

bào yīng xíng lùn · ㄅㄠˋ ㄧㄥ ㄒㄧㄥˊ ㄌㄨㄣˋ

修撰于 2026-06-30 18:00:49

拼音bào yīng xíng lùn
字母bao ying xing lun
首字母byxl
注音ㄅㄠˋ ㄧㄥ ㄒㄧㄥˊ ㄌㄨㄣˋ
注音符号ㄅㄠ ㄧㄥ ㄒㄧㄥ ㄌㄨㄣ

广

报应刑论,又称“报应主义”。是指西方刑法学者 关于刑罚目的的一种学说。认为刑罚只是为了恢复社会正义或满足社会的正义感而对犯罪加以适用, 意在对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的报应,除此之外,刑罚本无其他目的。犯罪是判处刑罚的唯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