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批准逮捕
pī zhǔn dǎi bǔ · ㄆㄧ ㄓㄨㄣˇ ㄉㄞˇ ㄅㄨˇ
修撰于 2026-06-30 16:19:02
音义
| 拼音 | pī zhǔn dǎi bǔ |
|---|---|
| 字母 | pi zhun dai bu |
| 首字母 | pzdb |
| 注音 | ㄆㄧ ㄓㄨㄣˇ ㄉㄞˇ ㄅㄨˇ |
| 注音符号 | ㄆㄧ ㄓㄨㄣ ㄉㄞ ㄅㄨ |
广训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