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事实行为
shì shí xíng wèi · ㄕˋ ㄕˊ ㄒㄧㄥˊ ㄨㄟˋ
修撰于 2026-06-29 23:00:41
音义
| 拼音 | shì shí xíng wèi |
|---|---|
| 字母 | shi shi xing wei |
| 首字母 | ssxw |
| 注音 | ㄕˋ ㄕˊ ㄒㄧㄥˊ ㄨㄟˋ |
| 注音符号 | ㄕ ㄕ ㄒㄧㄥ ㄨㄟ |
广训
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1] 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先占、加工、无因管理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以及债权标的物的给付行为等均属于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