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从犯

shì hòu cóng fàn · ㄕˋ ㄏㄡˋ ㄘㄨㄥˊ ㄈㄢˋ

修撰于 2026-06-30 12:18:11

拼音shì hòu cóng fàn
字母shi hou cong fan
首字母shcf
注音ㄕˋ ㄏㄡˋ ㄘㄨㄥˊ ㄈㄢˋ
注音符号ㄕ ㄏㄡ ㄘㄨㄥ ㄈㄢ

广

事后从犯,“事前从犯”的对称。是指学理上按共同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来划分的一种从犯形式。在他人实施犯罪以后协助其实施窝藏、销赃、湮灭罪证等行为的共犯。但是,主观主义共同犯罪理论中的行为共同说认为,事后的藏匿犯人、湮灭罪证等行为,虽能使犯罪结果巩固,但对犯罪的完成没有任何影响,根本谈不上共同行为,因此不承认事后共犯。中国刑法规定,窝藏或者包庇犯罪分子的,只有事前通谋的,才以共同犯罪论处。事前无通谋的,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只能单独构成窝藏菲、包庇罪,或者构成窝赃罪、销赃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