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常住户口
cháng zhù hù kǒu · ㄔㄤˊ ㄓㄨˋ ㄏㄨˋ ㄎㄡˇ
修撰于 2026-06-30 12:28:07
音义
| 拼音 | cháng zhù hù kǒu |
|---|---|
| 字母 | chang zhu hu kou |
| 首字母 | czhk |
| 注音 | ㄔㄤˊ ㄓㄨˋ ㄏㄨˋ ㄎㄡˇ |
| 注音符号 | ㄔㄤ ㄓㄨ ㄏㄨ ㄎㄡ |
广训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