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审判独立
shěn pàn dú lì · ㄕㄣˇ ㄆㄢˋ ㄉㄨˊ ㄌㄧˋ
修撰于 2026-06-30 13:39:08
音义
| 拼音 | shěn pàn dú lì |
|---|---|
| 字母 | shen pan du li |
| 首字母 | spdl |
| 注音 | ㄕㄣˇ ㄆㄢˋ ㄉㄨˊ ㄌㄧˋ |
| 注音符号 | ㄕㄣ ㄆㄢ ㄉㄨ ㄌㄧ |
广训
审判独立是审判权独立行使,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干涉。资产阶级国家实行法官独立审判,来源于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是司法独立的核心。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用法律形式把它固定下来,要求法官按照本阶级的法律独立审判,以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在我国,实行法院独立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 “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除人民法院外,其他任何个人、机关、团体都不能行使审判权,不得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干预,人民法院只服从法律,对法律负责,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人民的利益。我国的审判独立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审判独立的区别在于: (1)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是根据国家机关职能分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