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土地租佃
tǔ dì zū diàn · ㄊㄨˇ ㄉㄧˋ ㄗㄨ ㄉㄧㄢˋ
修撰于 2026-06-30 19:06:11
音义
| 拼音 | tǔ dì zū diàn |
|---|---|
| 字母 | tu di zu dian |
| 首字母 | tdzd |
| 注音 | ㄊㄨˇ ㄉㄧˋ ㄗㄨ ㄉㄧㄢˋ |
| 注音符号 | ㄊㄨ ㄉㄧ ㄗㄨ ㄉㄧㄢ |
广训
土地租佃即土地租赁、土地出租,是指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度的处分权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条件让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土地租赁是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土地实行租赁经营表明,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在土地私有制下,土地可以自由出租,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收取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