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市舶司
shì bó sī · ㄕˋ ㄅㄛˊ ㄙ
修撰于 2026-06-30 23:45:53
音义
| 拼音 | shì bó sī |
|---|---|
| 字母 | shi bo si |
| 首字母 | sbs |
| 注音 | ㄕˋ ㄅㄛˊ ㄙ |
| 注音符号 | ㄕ ㄅㄛ ㄙ |
本义
官署名。唐代设置,掌管海上对外贸易。长官为市舶使,或称押蕃舶使。宋于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等地设提举市舶司。清代不设。
详解
官署名。
宋代分设提举市舶司于广州、杭州、明州(今宁波)等地,管理商舶,征收关税,收买进口物资等。元明两代称为市舶提举司,其长官称市舶使,后改称提举。清废。《宋史·食货志下八》:“﹝开寳﹞四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於杭、明州置司。”明沉德符《野获编·户部·海上市舶司》:“太祖初定天下,於直隶太仓州黄渡镇设市舶司,司有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