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黎东明
lí dōng míng · ㄌㄧˊ ㄉㄨㄥ ㄇㄧㄥˊ
修撰于 2026-06-30 08:09:18
音义
| 拼音 | lí dōng míng |
|---|---|
| 字母 | li dong ming |
| 首字母 | ldm |
| 注音 | ㄌㄧˊ ㄉㄨㄥ ㄇㄧㄥˊ |
| 注音符号 | ㄌㄧ ㄉㄨㄥ ㄇㄧㄥ |
广训
黎东明,1946年2月16日出生,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在南丹“7.17”特大矿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于2001年8月1日被抓获,同月31日经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2年6月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依法对南丹“7.17”特大矿难事故中的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总经理黎东明等23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判决,其中,黎东明一审被执行20年有期徒刑。2019年,广西矿王、云南前首富黎东明因病于6月29日去世,遗体告别仪式已于7月8日上午11时在广西南宁市殡仪馆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