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劳务报酬
láo wù bào chóu · ㄌㄠˊ ㄨˋ ㄅㄠˋ ㄔㄡˊ
修撰于 2026-06-30 19:51:21
音义
| 拼音 | láo wù bào chóu |
|---|---|
| 字母 | lao wu bao chou |
| 首字母 | lwbc |
| 注音 | ㄌㄠˊ ㄨˋ ㄅㄠˋ ㄔㄡˊ |
| 注音符号 | ㄌㄠ ㄨ ㄅㄠ ㄔㄡ |
广训
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尽管服务活动能满足消费者各种特殊需要,但其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劳务本身并不创造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因而,劳务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取得的,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