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绝产
jué chǎn · ㄐㄩㄝˊ ㄔㄢˇ
修撰于 2026-06-30 09:33:46
音义
| 拼音 | jué chǎn |
|---|---|
| 字母 | jue chan |
| 首字母 | jc |
| 注音 | ㄐㄩㄝˊ ㄔㄢˇ |
| 注音符号 | ㄐㄩㄝ ㄔㄢ |
本义
1.绝收。 2.指没有合法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遗产。
详解
无子孙继承之财产。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家产》:“又有絶産豐厚,宗人利繼爲嗣。”《醒世姻缘传》第三二回:“﹝一家人﹞死得乾净,又把他的家事估了絶産,限定了價錢,派與那四鄰上價。”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三·施允升》:“其叔祖某,絶産千餘金,應歸先生,一介不取,捐爲義田以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