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太宰
tài zǎi · ㄊㄞˋ ㄗㄞˇ
修撰于 2026-07-01 15:15:07
音义
| 拼音 | tài zǎi |
|---|---|
| 字母 | tai zai |
| 首字母 | tz |
| 注音 | ㄊㄞˋ ㄗㄞˇ |
| 注音符号 | ㄊㄞ ㄗㄞ |
本义
1.相传殷置太宰。 2.三代掌馔之官。 3.明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为太宰。
详解
相传殷置太宰。
周称冢宰,为天官之长,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春秋列国亦多置太宰之官,职权不尽相同。秦、汉、魏皆不置。晋以避司马师讳,置太宰以代太师。北周文帝依《周礼》建六官,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隋唐均无此官。宋崇宁间,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末复故。参阅《周礼·天官·大宰》、《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二》、《文献通考·职官二》。
三代掌馔之官。
《大戴礼记·保傅》:“青史氏之记曰:‘古者胎教……太宰持斗而御户右。’”卢辩注:“太宰,膳夫也,冢宰之属。”
明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为太宰。
明沉德符《野获编·吏部一·司农署铨》:“太宰孙富平去位,以户部尚书杨本菴俊民署吏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