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输籍法
shū jí fǎ · ㄕㄨ ㄐㄧˊ ㄈㄚˇ
修撰于 2026-06-29 22:19:00
音义
| 拼音 | shū jí fǎ |
|---|---|
| 字母 | shu ji fa |
| 首字母 | sjf |
| 注音 | ㄕㄨ ㄐㄧˊ ㄈㄚˇ |
| 注音符号 | ㄕㄨ ㄐㄧ ㄈㄚ |
本义
隋 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高熲 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姦无所容矣。”胡三省 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
详解
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高熲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姦无所容矣。”胡三省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