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信托契书
xìn tuō qì shū · ㄒㄧㄣˋ ㄊㄨㄛ ㄑㄧˋ ㄕㄨ
修撰于 2026-06-30 10:18:55
音义
| 拼音 | xìn tuō qì shū |
|---|---|
| 字母 | xin tuo qi shu |
| 首字母 | xtqs |
| 注音 | ㄒㄧㄣˋ ㄊㄨㄛ ㄑㄧˋ ㄕㄨ |
| 注音符号 | ㄒㄧㄣ ㄊㄨㄛ ㄑㄧ ㄕㄨ |
广训
信托契书 ,也叫信托抵押,是指债务人作为信托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契书转让给信托受托人,以该信托财产保证债权人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接受信托财产并承担保证责任的信托受托人通常是信托担保公司或与债权人关系较密切的人。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即信托受益人) 有权要求受托人变价处理信托财产,并以变卖所得价款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在美国的很多州,特别是在南部和西部的州,通常采用这种信托方式来担保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