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刑法志
xíng fǎ zhì · ㄒㄧㄥˊ ㄈㄚˇ ㄓˋ
修撰于 2026-07-01 00:03:00
音义
| 拼音 | xíng fǎ zhì |
|---|---|
| 字母 | xing fa zhi |
| 首字母 | xfz |
| 注音 | ㄒㄧㄥˊ ㄈㄚˇ ㄓˋ |
| 注音符号 | ㄒㄧㄥ ㄈㄚ ㄓ |
本义
旧时纪传体断代史中以综述刑法为内容的篇目。
详解
旧时纪传体断代史中以综述刑法为内容的篇目。
汉代班固的《汉书》首创这种体制,后来各代史书多数沿用。或称《刑罚志》、《刑志》。《汉书·叙传下》:“威实辅德,刑亦助教,季世不详,背本争末,吴孙狙诈,申商酷烈,汉章九法,太宗改作,轻重之差,世有定籍,述《刑法志》第三。”《隋书·经籍志二》:“后周太祖又命苏绰撰《大统式》。隋则律令格式并行。自律已下,世有改作,事在《刑法志》。”《清史稿·刑法志二》:“《辽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