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河南省司法厅
hé nán shěng sī fǎ tīng · ㄏㄜˊ ㄋㄢˊ ㄕㄥˇ ㄙ ㄈㄚˇ ㄊㄧㄥ
修撰于 2026-06-30 01:17:10
音义
| 拼音 | hé nán shěng sī fǎ tīng |
|---|---|
| 字母 | he nan sheng si fa ting |
| 首字母 | hnssft |
| 注音 | ㄏㄜˊ ㄋㄢˊ ㄕㄥˇ ㄙ ㄈㄚˇ ㄊㄧㄥ |
| 注音符号 | ㄏㄜ ㄋㄢ ㄕㄥ ㄙ ㄈㄚ ㄊㄧㄥ |
广训
河南省司法厅的组建有着曲折的历史,1949年5月,根据中原临时人民政府53号令建立河南省司法厅,这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最早厅级机构之一。然而一年多后的1950年9月,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撤销河南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移交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内设司法行政处,管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到了1955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开封市重新建立河南省司法厅。到了1959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撤销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再次移交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现任厅长申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