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非军事区
fēi jūn shì qū · ㄈㄟ ㄐㄩㄣ ㄕˋ ㄑㄩ
修撰于 2026-06-30 17:27:36
音义
| 拼音 | fēi jūn shì qū |
|---|---|
| 字母 | fei jun shi qu |
| 首字母 | fjsq |
| 注音 | ㄈㄟ ㄐㄩㄣ ㄕˋ ㄑㄩ |
| 注音符号 | ㄈㄟ ㄐㄩㄣ ㄕ ㄑㄩ |
广训
非军事区(英语:de-militarized zone),亦可译为非武装区、非军事化区等。原为军事术语,一般是指在接近停战线(armistice demarcation line)间,对有领土纠纷所设立的缓冲区。在现代,也被用于资讯安全用语中。设置非军事区的目的,多以降低或避免冲突再爆发为主。在非军事区内的交战双方,所属的各军事力量或装备,除非另有约定,都应撤出非军事区。世界上的非军事区多被视为中立领土,即交战双方均主张对其拥有主权、非殖民地、非无主地、非租借地等。非军事区往往会形成两个国家间的事实边界,少部分非军事区也形成了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