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遗属
yí shǔ · ㄧˊ ㄕㄨˇ
修撰于 2026-06-29 18:30:09
音义
| 拼音 | yí shǔ |
|---|---|
| 字母 | yi shu |
| 首字母 | ys |
| 注音 | ㄧˊ ㄕㄨˇ |
| 注音符号 | ㄧ ㄕㄨ |
本义
死者的眷属。
广训
遗属(拼音:yí shǔ)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详解
即遗嘱。
《晋书·隐逸传·宋纤》:“臣受生方外,心慕太古。生不喜存,死不悲没,素有遗属,属诸知识。”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疗奇疾事》:“因索笔写遗属,书一夫字。”清杜登春《童心犯难集》:“﹝夏完淳﹞寄遗属数纸而别,余泣数行下。”参见“遗嘱”。
指死者留下的亲属。
《人民日报》1984.2.29:“特别是他曾多方打听、寻找烈士们的遗属,尽力帮助解决一些困难。”《中篇小说选刊》1983年第1期:“望你们按政府的条文规定,享受烈士遗属的待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