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连坐
lián zuò · ㄌㄧㄢˊ ㄗㄨㄛˋ
修撰于 2026-06-30 11:57:40
音义
| 拼音 | lián zuò |
|---|---|
| 字母 | lian zuo |
| 首字母 | lz |
| 注音 | ㄌㄧㄢˊ ㄗㄨㄛˋ |
| 注音符号 | ㄌㄧㄢ ㄗㄨㄛ |
本义
旧时的一种刑罚。即牵连办罪。一人犯法,亲属、邻居等连带受处罚。
广训
连坐,是指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
详解
旧时一人犯法,其家属亲友邻里等连带受处罚。
《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司马贞索隐:“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唐李复言《续玄怪录·李卫公靖》:“‘妾已受谴,杖八十矣。’袒视其背,血痕满焉。‘儿子并连坐,如何?’”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四》:“不虞马哈沁之灭其门也,童子以幼免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