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公所
gōng suǒ · ㄍㄨㄥ ㄙㄨㄛˇ
修撰于 2026-06-30 07:31:34
音义
| 拼音 | gōng suǒ |
|---|---|
| 字母 | gong suo |
| 首字母 | gs |
| 注音 | ㄍㄨㄥ ㄙㄨㄛˇ |
| 注音符号 | ㄍㄨㄥ ㄙㄨㄛ |
本义
1.旧时区、乡、村政府办公的地方:区~。乡~。村~。 2.旧时同业或同乡组织办公的地方:布业~。
广训
公所,拼音gōng suǒ,是指官府。
详解
官府。
《清史稿·刑法志三》:“天命元年,諭贝勒大臣曰:‘国人有事,当诉於公所,毋得诉於诸臣之家。’”
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同业或同乡组织,除称会馆外,亦名公所。如布业公所,四明公所等。
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的区、镇、乡、村政府,称区公所、镇公所、乡公所、村公所。
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今夜里,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我就更不放心,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
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即名“栖流公所”。帮会组织也称“公所”。
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一部十三:“萧队长叫刘胜去看李振江的那天下晚,刘胜闯到韩老六摆香堂的公所院子里,从玻璃窗户里看见屋里点着灯,韩长脖正在跟李振江说话。”原注:“公所,青帮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