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论法的精神
lùn fǎ de jīng shén · ㄌㄨㄣˋ ㄈㄚˇ ㄉㄜ˙ ㄐㄧㄥ ㄕㄣˊ
修撰于 2026-07-01 20:34:58
音义
| 拼音 | lùn fǎ de jīng shén |
|---|---|
| 字母 | lun fa de jing shen |
| 首字母 | lfdjs |
| 注音 | ㄌㄨㄣˋ ㄈㄚˇ ㄉㄜ˙ ㄐㄧㄥ ㄕㄣˊ |
| 注音符号 | ㄌㄨㄣ ㄈㄚ ㄉㄜ ㄐㄧㄥ ㄕㄣ |
广训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48年。《论法的精神》全书共6卷31章,其中上册是3卷19章,下册是3卷12章。第1卷主要谈法和法的精神的一般概念以及法律和政体性质与原则的关系。第2卷讲的是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和战争、宪法与政治自由、刑法和国家税收与公民自由的关系问题;第3卷专论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的关系。第4卷谈法律和贸易;第5卷谈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各种部门法的使用范围等问题;第6卷主要追溯法国法律的起源和变革。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