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伤害原则
shāng hài yuán zé · ㄕㄤ ㄏㄞˋ ㄩㄢˊ ㄗㄜˊ
修撰于 2026-06-29 17:11:37
音义
| 拼音 | shāng hài yuán zé |
|---|---|
| 字母 | shang hai yuan ze |
| 首字母 | shyz |
| 注音 | ㄕㄤ ㄏㄞˋ ㄩㄢˊ ㄗㄜˊ |
| 注音符号 | ㄕㄤ ㄏㄞ ㄩㄢ ㄗㄜ |
广训
基本信息 Harm Principle 也叫作“不干涉原则”(Non-interference Principle) 19世纪后半期英国自由主义的代表性人物约翰 密尔概括出的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它就是密尔在社会与个人之间所划定的边界,也是合法和非法的边界。原则内容 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权力能够正当地施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成员的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其对他人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