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社团法人
shè tuán fǎ rén · ㄕㄜˋ ㄊㄨㄢˊ ㄈㄚˇ ㄖㄣˊ
修撰于 2026-06-30 12:15:48
音义
| 拼音 | shè tuán fǎ rén |
|---|---|
| 字母 | she tuan fa ren |
| 首字母 | stfr |
| 注音 | ㄕㄜˋ ㄊㄨㄢˊ ㄈㄚˇ ㄖㄣˊ |
| 注音符号 | ㄕㄜ ㄊㄨㄢ ㄈㄚ ㄖㄣ |
广训
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的对称。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由一定数目社员结合而设立的法人。基本特征是以社员为成立的基础,属于人的聚合体。社团法人的设立须有一定数目的社员,须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章程,并须经法定机关进行登记后,才可取得法人资格。有些社团法人则须经主管部门许可,方能成立。社团法人的议事机关为社员大会,执行机关为董事或董事会。有些社团法人还须设置监察机关。根据社团法人成立的目的,可将其分为营利社团法人和公益社团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