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田赋
tián fù · ㄊㄧㄢˊ ㄈㄨˋ
修撰于 2026-06-29 17:14:45
音义
| 拼音 | tián fù |
|---|---|
| 字母 | tian fu |
| 首字母 | tf |
| 注音 | ㄊㄧㄢˊ ㄈㄨˋ |
| 注音符号 | ㄊㄧㄢ ㄈㄨ |
本义
中国封建社会征收的土地税。
详解
按田亩征收的赋税。
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是我国历史上记载的征田赋之始。以后或称租,或称税,名目累变;或收实物,或收银钱,时有不同,然历来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左传·哀公十一年》:“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杨伯峻注:“此为田亩税。”《元史·王构传》:“时南士有陈利便请搜括田赋者,执政欲从之。构与平章何荣祖共言其不可,辨之甚力,得不行。”王闿运《与曾侍郎言兵事书》:“今请一切罢捐输釐金钞票官钱之法,而专务田赋,兼行官商,则弊轻而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