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留用
liú yòng · ㄌㄧㄡˊ ㄩㄥˋ
修撰于 2026-06-30 22:51:47
音义
| 拼音 | liú yòng |
|---|---|
| 字母 | liu yong |
| 首字母 | ly |
| 注音 | ㄌㄧㄡˊ ㄩㄥˋ |
| 注音符号 | ㄌㄧㄡ ㄩㄥ |
本义
1.(人员)留下来继续任用:~察看。~人员。降职~。 2.(物品)留下来继续使用:把要~的衣物挑出来,其他的就处理了。
广训
留用,指留下使用;保留再用。
详解
谓人员留下继续任用或使用。
明沉德符《野获编补遗·台省·科道互纠》:“桂萼以礼部右侍郎,为南科道所纠,虽俱奉旨留用,而心恨甚。”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四:“共产党解放了上海,他是一名留用人员,对共产党的情况不了解,但共产党反对贪污不爱钱财,他是知道的。”
反义
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