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溺职
nì zhí · ㄋㄧˋ ㄓˊ
修撰于 2026-06-30 02:34:08
音义
| 拼音 | nì zhí |
|---|---|
| 字母 | ni zhi |
| 首字母 | nz |
| 注音 | ㄋㄧˋ ㄓˊ |
| 注音符号 | ㄋㄧ ㄓ |
本义
失职或不尽职。
广训
溺职,犹失职,不尽职。
详解
犹失职,不尽职。
《汉书·酷吏传序》:“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媮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颜师古注:“溺谓沉滞而不举也。”《明史·何鉴传》:“孝宗览天下户籍数乃视国初反减,咎所司溺职,欲釐正之。”清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至景寿身为国戚,缄默不言,穆荫、匡源……等,窃夺权柄,不能力争,均属辜恩溺职。”巴金《利娜·第九封信》:“在优雅而善于剥削的贵族、溺职的法官……以及饥饿的军队等等的下面,憔悴呻吟着那无数的俄罗斯农民。”
近义
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