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法律地位
fǎ lǜ dì wèi · ㄈㄚˇ ㄌㄩˋ ㄉㄧˋ ㄨㄟˋ
修撰于 2026-06-30 21:27:02
音义
| 拼音 | fǎ lǜ dì wèi |
|---|---|
| 字母 | fa lv di wei |
| 首字母 | fldw |
| 注音 | ㄈㄚˇ ㄌㄩˋ ㄉㄧˋ ㄨㄟˋ |
| 注音符号 | ㄈㄚ ㄌㄩ ㄉㄧ ㄨㄟ |
广训
法律地位,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际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规定要求,在中国,不允许有任何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公民,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在有些情况下,法律授与某些人以特殊的法律地位,如大使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等,他们在具有特定身份或执行任务时,享有特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