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法人董事
fǎ rén dǒng shì · ㄈㄚˇ ㄖㄣˊ ㄉㄨㄥˇ ㄕˋ
修撰于 2026-07-01 19:26:11
音义
| 拼音 | fǎ rén dǒng shì |
|---|---|
| 字母 | fa ren dong shi |
| 首字母 | frds |
| 注音 | ㄈㄚˇ ㄖㄣˊ ㄉㄨㄥˇ ㄕˋ |
| 注音符号 | ㄈㄚ ㄖㄣ ㄉㄨㄥ ㄕ |
广训
法人董事,是指公司法人中由股东会选出的法人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的人数、资格、任免方法等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定。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为董事,法人为董事时,其职权由法人代表行使。董事可分为外围董事和核心董事。外围董事一般由与公司关系密切的工商界、政界、文化界等知名人士担任,以借助其社会地位或学识开展公司业务。核心董事一般由公司的大股东或与公司关系密切的重要人物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担任,他们有着公司各方面的决策权。由董事组成的机构董事会,是法人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外代表法人,对内代表股东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