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永佃权
yǒng diàn quán · ㄩㄥˇ ㄉㄧㄢˋ ㄑㄩㄢˊ
修撰于 2026-07-01 12:24:47
音义
| 拼音 | yǒng diàn quán |
|---|---|
| 字母 | yong dian quan |
| 首字母 | ydq |
| 注音 | ㄩㄥˇ ㄉㄧㄢˋ ㄑㄩㄢˊ |
| 注音符号 | ㄩㄥ ㄉㄧㄢ ㄑㄩㄢ |
本义
旧法律名词。又叫田面权。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或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低价出卖,依约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进行耕作的权利。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
详解
旧法律名词。又叫田面权。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或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低价出卖,依约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进行耕作的权利。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
彭湃《海丰农民运动》:“在未减租及未得到永佃权以前,农民对于农业的改良,只有为地主行孝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