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法的渊源
fǎ de yuān yuán · ㄈㄚˇ ㄉㄜ˙ ㄩㄢ ㄩㄢˊ
修撰于 2026-06-29 18:28:47
音义
| 拼音 | fǎ de yuān yuán |
|---|---|
| 字母 | fa de yuan yuan |
| 首字母 | fdyy |
| 注音 | ㄈㄚˇ ㄉㄜ˙ ㄩㄢ ㄩㄢˊ |
| 注音符号 | ㄈㄚ ㄉㄜ ㄩㄢ ㄩㄢ |
广训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法的渊源一词法源于欧洲大陆古罗马的Fontes iuris,普遍使用法的渊源一词的是英美法系的学者。法的渊源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在传统法的渊源理论中,认为法的渊源可以指:实质渊源,法源于自然理性还是君主意志;效力渊源,法产生于立法机关还是其他机关;材料渊源,法的制定是源于习惯还是外国引进;形式渊源,法来自制定还是习惯以及历史渊源,引起法产生的历史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