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法的价值
fǎ de jià zhí · ㄈㄚˇ ㄉㄜ˙ ㄐㄧㄚˋ ㄓˊ
修撰于 2026-06-30 02:53:17
音义
| 拼音 | fǎ de jià zhí |
|---|---|
| 字母 | fa de jia zhi |
| 首字母 | fdjz |
| 注音 | ㄈㄚˇ ㄉㄜ˙ ㄐㄧㄚˋ ㄓˊ |
| 注音符号 | ㄈㄚ ㄉㄜ ㄐㄧㄚ ㄓ |
广训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法的价值的客体是法。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是多元、多层次的,法的价值也是多元、多层次的,并且以人的多元、多层次的需要为依据。第二,是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法的价值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