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亲属关系
qīn shǔ guān xì · ㄑㄧㄣ ㄕㄨˇ ㄍㄨㄢ ㄒㄧˋ
修撰于 2026-06-30 08:28:10
音义
| 拼音 | qīn shǔ guān xì |
|---|---|
| 字母 | qin shu guan xi |
| 首字母 | qsgx |
| 注音 | ㄑㄧㄣ ㄕㄨˇ ㄍㄨㄢ ㄒㄧˋ |
| 注音符号 | ㄑㄧㄣ ㄕㄨ ㄍㄨㄢ ㄒㄧ |
广训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