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校勘
xiào kān · ㄒㄧㄠˋ ㄎㄢ
修撰于 2026-07-01 03:19:55
音义
| 拼音 | xiào kān |
|---|---|
| 字母 | xiao kan |
| 首字母 | xk |
| 注音 | ㄒㄧㄠˋ ㄎㄢ |
| 注音符号 | ㄒㄧㄠ ㄎㄢ |
本义
用同一部书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订文字的异同,目的在于确定原文的真相。
广训
校勘,指校对勘正。对书本,报刊,文集等等的修正所必经的一些程序。
详解
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以考订其文字的异同和正误真伪。
唐白居易《策林二·大官乏人》:“秘著之官,不独以校勘之用取之。”宋欧阳修《书<春秋繁露>后》:“予在馆中校勘羣书,见有八十餘篇,然多错乱重复。”胡适《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
犹核实。比较核对。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定谥》:“太常博士掌謚,职事三品以上薨者,故吏録行状,申尚书省考功校勘,下太常博士拟议讫,申省,省司议定,然后闻奏。”《元典章·刑部二·狱具》:“照得先为校勘笞杖,具呈都省照详,遍行合属依例施行去讫。”
宋代校订宫中藏书的官名。
《宋史·欧阳修传》:“脩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为馆阁校勘。”
近义
勘误,校正,订正,改正,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