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根尘
gēn chén · ㄍㄣ ㄔㄣˊ
修撰于 2026-07-01 11:31:20
音义
| 拼音 | gēn chén |
|---|---|
| 字母 | gen chen |
| 首字母 | gc |
| 注音 | ㄍㄣ ㄔㄣˊ |
| 注音符号 | ㄍㄣ ㄔㄣ |
本义
佛教语。佛家谓眼、耳、鼻、舌、身、意为六根,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色之所依而能取境者谓之根;根之所取者,谓之尘。合称根尘。
详解
佛教语。佛家谓眼、耳、鼻、舌、身、意为六根,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色之所依而能取境者谓之根;根之所取者,谓之尘。合称根尘。
《楞严经》卷五:“根尘同源,缚脱无二。”唐王维《能禅师碑》:“至于定无所入,慧无所依,大身过于十方,本觉超于三世,根尘不灭,非色灭空,行愿无成,即凡成圣。”宋苏轼《次韵定慧长老守钦见寄》之四:“根尘各清浄,心境两奇絶。”清黄宗羲《泽望黄君圹志》:“深恨释氏根尘洗涤未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