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李善人
lǐ shàn rén · ㄌㄧˇ ㄕㄢˋ ㄖㄣˊ
修撰于 2026-06-29 21:15:40
音义
| 拼音 | lǐ shàn rén |
|---|---|
| 字母 | li shan ren |
| 首字母 | lsr |
| 注音 | ㄌㄧˇ ㄕㄢˋ ㄖㄣˊ |
| 注音符号 | ㄌㄧ ㄕㄢ ㄖㄣ |
广训
李春城(1826—1872),字筑香,在李家本族中排行第八,被称为“李善人”的第一代。在咸丰元年(1851年),举“孝廉方正”,先以州同知用,复叙为通判知州,后又捐纳员外郎,于同治元年(1862年)诠授刑部四川司员外郎,不久告归回津。“李善人”的称号是从李春城这一代开始的。他的正妻吴氏,被称为“李八老太太”,平时好吃斋念佛,为了向别人显示她的“心慈”,好做“善事”,经常买些活鸟、活鱼“放生”;遇到家中喜寿大事,待客的酒席一律不上鸭子,说是不愿“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