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人民法庭
rén mín fǎ tíng · ㄖㄣˊ ㄇㄧㄣˊ ㄈㄚˇ ㄊㄧㄥˊ
修撰于 2026-06-30 16:15:17
音义
| 拼音 | rén mín fǎ tíng |
|---|---|
| 字母 | ren min fa ting |
| 首字母 | rmft |
| 注音 | ㄖㄣˊ ㄇㄧㄣˊ ㄈㄚˇ ㄊㄧㄥˊ |
| 注音符号 | ㄖㄣ ㄇㄧㄣ ㄈㄚ ㄊㄧㄥ |
广训
县、自治县、县级市以及市辖区的人民法院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不是一级审判组织,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以基层人民法院的名义制作和发布判决、裁定。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审理经济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