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

gǎi pàn · ㄍㄞˇ ㄆㄢˋ

修撰于 2026-06-29 17:20:03

拼音gǎi pàn
字母gai pan
首字母gp
注音ㄍㄞˇ ㄆㄢˋ
注音符号ㄍㄞ ㄆㄢ

1.法院更改原来所做的判决。 2.竞赛或考试中更改原来所做的评判。

广

改判(gaǐ pàn),意思是推翻原有判决,做出新判决。

  1. 犹改刊。

    三国魏曹植《长歌行》:“古人感鸟跡,文字有改判。”按,《太平御览》卷六○五引作“改刊”。

  2. 法院更改原来所作的判决。如:驳回上诉,不予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