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接收函
jiē shōu hán · ㄐㄧㄝ ㄕㄡ ㄏㄢˊ
修撰于 2026-06-30 19:55:24
音义
| 拼音 | jiē shōu hán |
|---|---|
| 字母 | jie shou han |
| 首字母 | jsh |
| 注音 | ㄐㄧㄝ ㄕㄡ ㄏㄢˊ |
| 注音符号 | ㄐㄧㄝ ㄕㄡ ㄏㄢ |
广训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分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和无人事接收权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单位不被允许发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才能发函(一般只有党委机关、政府单位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才有人事接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