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捕拿
bǔ ná · ㄅㄨˇ ㄋㄚˊ
修撰于 2026-06-30 11:27:32
音义
| 拼音 | bǔ ná |
|---|---|
| 字母 | bu na |
| 首字母 | bn |
| 注音 | ㄅㄨˇ ㄋㄚˊ |
| 注音符号 | ㄅㄨ ㄋㄚ |
本义
捉拿。
详解
亦作“捕拏”。捉拿。
《清会典·刑部三·尚书侍郎职掌三》“捕盗”注:“邻境州县,遇移关一到,亦协力捕拏。”《儒林外史》第十回:“只有他领着南赣数郡一齐归降,所以朝廷尤把他罪状的狠,悬赏捕拿。”鲁迅《而已集·略谈香港》:“他忙了一路,替我计画,禁止上陆时如何脱身,到埠捕拿时如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