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撤回起诉
chè huí qǐ sù · ㄔㄜˋ ㄏㄨㄟˊ ㄑㄧˇ ㄙㄨˋ
修撰于 2026-06-30 16:39:03
音义
| 拼音 | chè huí qǐ sù |
|---|---|
| 字母 | che hui qi su |
| 首字母 | chqs |
| 注音 | ㄔㄜˋ ㄏㄨㄟˊ ㄑㄧˇ ㄙㄨˋ |
| 注音符号 | ㄔㄜ ㄏㄨㄟ ㄑㄧ ㄙㄨ |
广训
撤回起诉是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将公诉案件撤回的行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起诉案件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补充侦查,然后根据情况,或者重新起诉,或者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