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拐骗儿童罪
guǎi piàn ér tóng zuì · ㄍㄨㄞˇ ㄆㄧㄢˋ ㄦˊ ㄊㄨㄥˊ ㄗㄨㄟˋ
修撰于 2026-07-01 02:34:35
音义
| 拼音 | guǎi piàn ér tóng zuì |
|---|---|
| 字母 | guai pian er tong zui |
| 首字母 | gpetz |
| 注音 | ㄍㄨㄞˇ ㄆㄧㄢˋ ㄦˊ ㄊㄨㄥˊ ㄗㄨㄟˋ |
| 注音符号 | ㄍㄨㄞ ㄆㄧㄢ ㄦ ㄊㄨㄥ ㄗㄨㄟ |
广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