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抗辩
kàng biàn · ㄎㄤˋ ㄅㄧㄢˋ
修撰于 2026-06-30 05:05:00
音义
| 拼音 | kàng biàn |
|---|---|
| 字母 | kang bian |
| 首字母 | kb |
| 注音 | ㄎㄤˋ ㄅㄧㄢˋ |
| 注音符号 | ㄎㄤ ㄅㄧㄢ |
本义
不接受责难,为自己辩护。
广训
抗辩,就其字面意义而言,就是抗击而辩解。 法律意义上的抗辩,则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一般而言,抗辩权在票据法中的运用比较广泛。
详解
直言辩驳。
《明史·徐阶传》:“下儒臣议,阶独持不可。孚敬召阶盛气詰之。阶抗辩不屈。”清魏源《圣武记》卷七:“是冬张广泗至京廷讯,责以挟私观望之罪,抗辩不服,怒斩之。”李大钊《史观》:“吾侪治史学于今日的中国,新史观的树立,对于旧史观的抗辩,其兴味正自深切。”